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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先进推荐的通知
时间:2015-12-03 来源:技术支持 作者:邓静 字号:[ ]

各基层委、(总)支部:

2015年以来,各基层委、(总)支部和全体党员在市委会领导下,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积极参与市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和海外联谊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为了总结今年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表彰先进,做好明年工作安排,市委会要求各基层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先进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各基层委、(总)支部年度工作总结,要全面总结一年来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纪念致公党90周年暨温州地方组织30周年活动、参政议政(包括“两会”提案建议、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社会服务、海外联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一年来支部和党员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荣誉,特别是党员获得市级以上的奖项和荣誉,请各基层组织及时汇总上报。请各基层组织结合实际,研究提出2016年工作计划,围绕市委会工作重心明确工作要点。

二、做好先进推荐工作

此次共评选先进集体若干个,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社会服务先进个人、优秀党员若干名,考核时间范围为2015年度。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深化学习制度,讲学习、讲政治、讲团结,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2.基层组织规章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落实,活动开展规范、有序,支部的凝聚力较强;

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分工明确,各尽其力,热心党务;

4.参政议政表现突出,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

5.积极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在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6.积极主动协助市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市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的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守致公党党章。

2.积极参加市委会和基层组织的各项活动。

3.(1)参政议政先进个人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市委会参政议政工作,撰写提案议案、调研报告或社情民意信息,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2)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要求:积极参与市委会社会服务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及“五水共治”行动;

(3)优秀党员要求: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一定的成绩;热爱致公党,热心于党务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实施程序和要求

先进集体推荐,由各基层组织自荐或推荐其他支部,填写“2015年度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附件1),由基层组织主委填写呈报意见并签字,报市委会办公室,由市委会主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推荐,各基层组织民主推选各1名(共3名),填写“2015年度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附件2),由基层委、(总)支部主委填写评语并签字,报市委会办公室,由市委会主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按时上报材料

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请各基层委、(总)支部于12月15日前将电子文本上报到市委会办公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员推荐材料,请于12月30日前将电子文本表格上报到市委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zgdwzsw@163.com;联系电话:88242926。





 

附件:1.“2015年度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doc

2.“2015年度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doc

 

 

中国致公党温州市委员会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