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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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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表水资源不足,且部分污染严重的情况下,地下水曾被认为是清洁稳定水源。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09年中国地下水开采总量1098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18%。在全国655个城市中,400多个是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约占城市总数的61%。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 然而,根据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这一数据令人震惊。根据国土资源部十年前的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全国195个城市监测结果表明,97%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40%的城市污染趋势加重。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地下水质监测中,“较差—极差”水质比例为55%,水质逐年在变差,浅层地下水已不能饮用的面积达六成以上。 在没有新水源的情况下,失去了地下水,也就意味着生存危机。据媒体报道,地下水污染已致个别地区癌症高发,甚至牛羊绝育。地下水污染的形势已刻不容缓。 一、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分析 1、现代工业企业污染。地下水污染与现代工业企业排放污染源是密不可分的。许多年来,一些工业企业用渗坑、渗井和缝隙排放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非常严重。其中,化工厂、印染厂、造纸厂、制药厂、皮革厂、酒精厂、发电厂、石灰窑等工业生产带来的污染最为直接。个别地方的企业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污水外,为了躲避查处,有的企业竟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而南方的一些企业甚至将污水排入地下溶洞。2011年发布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初步判断我国地下水污染正在由点状、条带状向面上扩散,由浅层向深层渗透,由城市向周边蔓延。 2、城市、农村污水排放也是地下水污染的源头之一。随着城市生产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加,但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甚至市政管网渗漏,都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在农村,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用城市污水灌溉等,都让土壤受到污染,形成最大的面状污染源。据国土资源部网站资料,辽宁海城市污水排放造成地下水大面积污染,附近一个村160人因水而亡;由于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淄博日供水量51万立方米的大型水源地面临报废。即使是北京,浅层地下水中也普遍检测出了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深层地下水是很多城市用水的主要来源,但一些地带的隔水层很薄,甚至开了天窗,使已受污染的浅层水进入到深层水。 3、被污染的河流湖泊也会直接渗透到地下水源。据报道,民间环保组织“未来绿色青年领袖协会”在海河流域做了环境调查,发现已经难以找到一条干净的河流。2011年上半年,七大水系除长江、珠江水质状况良好外,海河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超过40%,为重度污染,其余河流均为中度或轻度污染;90%城市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近日媒体也在盘点各地河流污染,污染的情况触目惊心。污染的河流会渗入地下水源,造成地下水污染。 4、环保监管乏力。从之前发生的水安全事故的处理来看,很多事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未受到严肃处理,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一方面是相关立法与处理机制的不完善,另一方面是环保执法不够严厉,违法成本不高。在我国,对于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常常是一次性的。 二、防治地下水污染的建议 作为储存于地表以下的重要水源,地下水是经历成千上万涵养才形成的,由于其自我更新慢、连接成网等特性,一旦被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往往很长时间难以逆转。因此建议: 1、对地下水污染进行全面监测。要拿出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方案,首先要提供翔实准确的数据作为参考。目前,国家针对空气污染要求有关部门准确及时公布PM2.5数据,让人们清楚了解空气质量。建议参考这一方式,建立专业的监测队伍,像监测PM2.5一样适时监测地下水污染,及时向社会公布。实际上,国务院2011年通过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已明确提出: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行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按环保部等部门制定的规划,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 2、多方监督,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罚力度。依靠媒体、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联合治理模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特别是严肃惩治机制,严格环保执法,控制和减少工业污染,对污染地下水源的恶行,必须出重拳大力惩治。例如,美国建立了一个“超级基金”的制度,对造成土壤地下水严重危害的企业,要求它们承担清理修复的费用,这种费用往往是非常巨大的,很多企业连续多年投入去治理,最后效果还很有限,但是这些企业,得到了巨大的教训,所以对于地下水污染有一种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态度。在中国,我们的企业也需要被置于这样的压力之下。要引导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处理好污水,提高违法成本,对于个别污染严重,情形恶劣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建议征收水污染税。水污染税是重要的环境保护税,也是防治水污染国际通行的政府调节手段。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研究推进包括水污染税在内的环境保护税改革。已列入立法规划的《环境保护法》的条文修改也重点提出,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制度。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水污染税的纳税对象应为从事排污行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税率设计应根据污水排放的特点实行差别税率,对污水排放危害程度大的税率要呈阶梯型地明显高于危害程度小的税率。为体现税收效果,可增加为解决缺水问题的水资源作为配套。水污染税在实施上可以首先选择工业污水作为课税对象,待条件成熟后,再进一步扩大水污染税的征税范围。于此同时,水污染税可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税收应作为政府的专项基金,全部用于治理水污染方面的开支。这样一来,防治地下水污染和保护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就会形成。 4、加大宣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地下水源。地下水污染的防治需要全民参与,共同治理。水源污染,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也必然殃及子孙、祸延后世。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做好“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 水资源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形成“广播有声、电视有像、报纸简报有文字、各级网络有信息”的宣传工作局面;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收集、整理、完善水资源保护的相关宣传资料,确保宣传资料的全面完整,确保活动长期有效开展,使广大群众参与到水的管理、利用中来。只有当环保意识上升为公民意识,环保行动普及为全民行动,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技术,全民参与地下水源的保护,地下水污染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改善。(丁春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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