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户外广告”安全定期检测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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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致公党员、温州市十六中教师陈琼环反映:前不久,温州市区府前街发生一起广告牌突然坠落事件,砸伤了四名正在等公交车的路人,其中一名年轻男子伤势严重。此种情况在市区不是个例,虽然还没有砸死人的恶性事件,但砸伤事件屡见不鲜。 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市区户外广告牌越来越多,包括公交车站围挡广告、各种灯箱广告及楼顶墙体广告等。不少新大楼还没等投入使用,就已有广告客户上门洽谈租赁广告位。由于户外广告牌长期暴露在外,日晒雨淋导致不少广告支架自然老化,甚至部分受人为破坏,造成破烂不堪或高空坠落,给市民出行造成安全隐患。广告牌成“空中炸弹”,其重要的原因是监测和修护不及时。主管单位往往对户外广告审批予以高度的重视,却疏于运营过程情况进行再次监管,比如广告业主单位早已搬走不复存在,但其广告牌依旧挂在墙上无人管理,造成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 一、 严格限定户外广告的使用时限。众所周知,任何产品都有其使用年限,建筑物产权也会注明产权年限。户外广告应在显要位置写明使用期限和监督电话,供过往路人警示并监督举报。 二、 户外广告审批主管单位要建立“广告年审”机制。定期对获批未满期限的广告,特别是户外广告的安全相关情况进行再评估,排除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超期未年审的广告牌责令拆除,甚至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 承接户外广告的广告公司要提高守法意识,高度重视产品的安全情况,主动将定期安全检查纳入企业运行绩效考核指标,真正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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