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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早规范酒后代驾业行为
时间:2013-05-05 来源:教育二支部 字号:[ ]

据致公党教育二支部委员、温州市第十六中学教师陈琼环反映:自“醉驾入刑”正式实施,酒后代驾业这种商业模式因其便利性正逐渐被消费者接受,但随之也派生出系列乱象。今年1月,云南省首例酒驾纠纷案获判决,预示着这一新兴行业的规范发展亟待引起广泛关注。

面对蓬勃兴起的酒后代驾服务业,谁来监管、怎么监管、何法可依等一系列问题摆在公众眼前:一是由于工商部门经营项目中并没有“酒后代驾”这项分类,开展此类业务的公司注册时使用的名义是租车或家政服务等,其合法性遭质疑;二是收费没有相关权威标准,又缺乏价格监督管理机制,易造成乱收费激发社会矛盾;三是没有法律对酒后代驾服务作相关的规定,代驾行为只能属于一种临时雇佣关系,无法保障和限定代驾人和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为此,笔者认为:首先,应有关部门应着手出台一个行业规范条例和统一代驾合同,以行业规范条例为基础在合同条款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其次,在代驾行业监管方面须尽快明确代驾行业的直系监管部门,同时还得加强公安、价格管理部门的监控机制。

第三,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须加强相应执业资质的体制建设,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规定时间的培训,提高其事故处置和酒后护理等应急能力,经备案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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